配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規則之規定,並協助欲考取地政士或對相關科目有興趣者,特開設此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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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地政士學士學分班》課程小知識🔎
招生對象 :
(一) 擬參加不動產估價師、不動產經紀人、地政士、記帳士、公務人員及國家考試者。
(二) 公務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並加修習「地政士 12 學分班」即可申請地政士全科免試,並取得考試院及格證書:
1.專科以上畢業並高考三級或特考土地行政類及格,在機關辦理業務一年以上,有證明文件。
2.專科以上畢業並普考考試或特考土地行政類科及格,在機關辦理業務三年以上,在機關辦理業務三年,有證明文件。
(三) 有興趣學習進修本學分之一般民眾。
課程內容:分為民法概要、土地登記、土地法、土地稅
上課期間:每年7-8月開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