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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訊息

法律基礎學士學分班(第44期)
課程分類: 法律基礎學分班
發佈單位:全球產學營運及推廣處推廣教育組 點閱率:505
法律基礎學士學分班(第44期)
課程簡介
旨在協助學員建立完整的法學基礎知識體系,透過系統化的課程內容,涵蓋民法、 刑法、行政法等核心領域,讓無法律背景的學員也能逐步掌握法律概念及架構。本課程同時符合各類研究所、公職考試及專業證照所需之法律學分規定,提供學員升學與職涯發展的雙重助力。課程採小班制教學,由具豐富教學與實務經驗的師資授課,強調法條理解、實務案例分析與思辨訓練,協助學員提升法學素養,並將法律思維應用於工作與生活中。
課程內容
課程特色:
(一)師資陣容堅強,由專業領域執業之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、大學教師授課。
(二)適合初學者、上班族、跨領域學習者,升學、公職、工作技能全面加分。
(三)法規理論及業界實務經驗分享教學方式,讓您有融會貫通的整體概念。

招生人數一班30人,額滿為止 (報名需達10人方能開課)。

本期開設科目:各科目全期18週;3學分為54小時、2學分為36小時。
【如原訂上課時間因故停課,課程將順延或另公布調課時間,結業日期將有所調整,若有考試時間需求請審慎考量再修課,課程尚未結束以前,本組不接受辦理提前申請結業證書及登打成績之業務。
上課時間 18:30-21:30
(3學分18週)
18:30-21:30
(2學分12週)
星期一 民法
(洪法官)
115.3.16-115.7.20

(4/6停課)
保險法
(陳律師)

115.3.16-115.7.20

(4/6停課)
   
星期二 強制執行法
(呂法官)
115.3.17-115.7.14
公平交易法
(許震宇老師)

115.3.24-115.7.21
   
星期三 刑事訴訟
(陳法官)
115.3.11-115.7.8
  消費者保護法
(王檢察官)

115.4.15-115.7.1
票據法
(呂律師)

115.4.15-115.7.1
星期四 民事訴訟法
(
洪培睿律師)
115.3.12-115.7.9 
行政法
(楊律師)

115.3.19-115.7.16
   
星期五     勞動法
(洪法官)

115.3.20-115.7.17

(1) 第一次上課日期為115/3/20
(2) 實際上課週次,依正式開課後另行通知為主
公司法
(莊律師)

115.4.10-115.7.10
(5/1、6/19停課)

附註:依考選部規定,非法律相關科系欲參與專技高考律師考試者,應曾修習民法、商事法、公司法、海商法、票據法、保險法、民事訴訟法、非訟事件法、仲裁法、公證法、強制執行法、破產法、國際私法、刑法、少年事件處理法、刑事訴訟法、證據法、行政法、證券交易法、土地法、租稅法、公平交易法、智慧財產權法、著作權法、專利法、商標法、消費者保護法、社會福利法、勞工法或勞動法、環境法、國際公法、國際貿易法、英美契約法、英美侵權行為法、法理學、法學方法論等學科至少7科,每學科至多採計3學分,合計20學分以上,其中須包括民法、刑法、民事訴訟法或刑事訴訟法,有證明文件者。【應考資格請參考考選部相關規定】

學分證書:
(一)學員修讀期滿且成績及格,由本校推廣教育核發中文學分證明書,但不授予學位。惟缺課超過三分之一以上(含請假時數)或成績不及格者,恕不頒發學分證明書。依規定取得本校核發之學分證明書後,仍須依考選部最新公告之考試規則辦理,方能取得應考資格。
(二)請務必於每堂課上簽到,將作為學分證明書發放與否之重要依據。
(三)為維護
學分授予之公平性與有效性,課程尚未結束以前,本組不接受辦理提前申請結業證書及登打成績之業務。若有考試時間需求請審慎考量再修課。

其他事項:
(一)可代為辦理汽車停車證(6個月1,000元),請於確定開課一周內提出申請並繳費,完成後提供繳費證明單和車牌號碼予承辦人員辦理,逾期將不再受理。
(二)本課程可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(課程結束後,請主動告知提出申請)。
(三)本課程為實體授課,無補課機制及遠端視訊上課,課程均需於當期修習完畢。若因個人因素缺課,不得要求視訊上課或至其他班級補課
(四)若遇自然災害(颱風、地震等)或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時,將依照高雄市政府或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之公告為主。若有因故停班停課之情形,將擇日補課或課程順延,而結業日期可能有所調整。
(五)本班為學分班不具學籍,就讀本班不得辦理兵役緩徵。
(六)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,本處保留得以隨時修改之權利。
招生資格及對象
(一) 需補修法律學分者:為報考國內外法律研究所、公務人員特考、司法相關考試或專業證照,而需具備法律學分資格者。
(二) 欲跨領域進修者:本科非法律背景,欲提升法律思維或轉換至法政、行政、公共事務等領域者。
(三) 在職進修的專業人士:人力資源、行政管理、企業法務、財會、金融保險等需具備基礎法律知識之從業人員。
(四) 計畫轉職至法律或法務相關工作者:包含企業法遵、法律事務所助理、法務行政等職涯規劃需求者。
(五) 一般社會大眾:對法律有興趣、希望完善法律知識結構者,不限科系背景,皆可報名。
收、退費標準
▶ 收費標準
(一)學分費:每學分3,500元。
(二)雜 費:每期每人1,000元。
(三)報名費:每期每人500元。

▶ 退費標準
(一) 第一次開課前申請退費,退學費之九成。
(二) 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費之半數。
(三) 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還。
(四) 若因招生不足或天候等不可抗拒之外力因素,無法如期開班,本處有權停開,所繳費用以電匯方式無息退還(匯款手續費除外),學員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
▶ 退費方式
請於退費期限內填寫退費申請表、退還收據正本並繳交在臺金融單位存摺影本。
(請至本校推廣教育課程資訊入口網→「表單下載」→「退費申請」→下載並填妥退費申請表)
請注意:非郵局或臺灣銀行帳戶,將自付手續費$ 30元。
報名方法
▶網路報名
(一) 報名方式:註冊後請點選我要報名https://ceo-ogiaca.nsysu.edu.tw/Login.aspx。
(二) 報名期限:開課日前5天截止報名,額滿為止。
(三) 繳費期限:線上報名後請於5天內(含假日)繳費,逾期視同放棄報名,將取消名額不再告知。
(四) 繳費方式:線上列印繳費單繳費,本單位不代收現金。
至本校線上繳款網頁:https://payment.nsysu.edu.tw/olprs70/pay.asp
→收款單位點選「全球產學營運及推廣處」
→收款款別點選「法律基礎學士學分班第44期」
(開放繳款方式:線上列印繳費單臨櫃繳款、ATM繳款、線上刷卡)
(五) 繳費證明:為落實節能減碳減少紙張列印及節省作業流程,即日起將不再印製紙本之繳費證明,改以電子郵件直接寄發給繳款人。
優待辦法
▶優惠說明
(一) 法律學分班舊生:享雜費折扣500元及免報名費500元。
(二) 學分費:(以下優惠方式擇一辦理)
1.選修優惠:每人學分費95折優惠。
需報名同一期法律學分班5學分(含)以上,若其中一科因故未開班或取消報名而不滿5學分,則需補足學分費差額。
2.身分優惠:每人學分費9折優惠。
身分條件包含:本校及附中之學生、校友、教職員工(含子女)、外貿協會國企班教職員生、高雄醫學大學學生、高雄市政府所屬機關之員工(含警消單位)、推廣教育舊學員(須完成結業)。【報名時請備註身分條件以及上傳證明文件,方能享優惠】
3.團報優惠:每人學分費9折優惠。
需三人(含)以上同時報名同一期同科目課程,若其中一人取消或退費,其他人應補足優惠差額。【報名時請於備註中填寫一同報名學員姓名,方能享優惠】
備註說明
▶聯絡方式:
國立中山大學全球產學營運及推廣處推廣教育組
梁小姐 07-5252000分機2711
E-mail:weiwen@mail.nsys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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