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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訊息

法律基礎學士學分班(第40期)
課程分類: 法律基礎學分班
發佈單位:全球產學營運及推廣處推廣教育組 點閱率:2652
法律基礎學士學分班(第40期)
課程簡介
為推廣法學教育,增強從事相關職務及一般社會人士所需法律知能,特別是可提供非法律系畢業的人士取得報考律師、民間之公證人或其他相關證照之資格。
課程內容
▋一、 課程特色:
(一)師資陣容堅強,由專業領域執業之法官、司法官、律師、大學教師授課。
(二)法規理論及業界實務經驗分享教學方式,讓您有融會貫通的整體概念。

▋二、 本期開設科目:(每班需達10人開課,如人數不足則延期辦理或全額退費)。
*各科目全期18週:3學分為54小時;2學分為36小時。
科目名稱 星期 上課期間 時間 學分數 時數 授課老師 備註
民法 星期一 113/3/4

113/7/8
18:30-21:30 3 54 洪法官 6/10
停課一次
勞動法 19:00-21:00 2 36 陳律師 6/10
停課一次
民事訴訟法 星期二 113/3/5

113/7/2
18:30-21:30 3 54 洪庭長  
強制執行法 18:30-21:30 3 54 杜司事官  
刑事訴訟法 星期三 113/3/6

113/7/3
18:30-21:30 3 54 陳法官  
消費者保護法 19:00-21:00 2 36 王檢察官  
票據法 19:00-21:00 2 36 呂律師  
行政法 星期四 113/3/7

113/7/3
18:30-21:30 3 54 楊律師 4/4
停課一次
智慧財產權法 18:30-21:30 3 54 許老師 4/4
停課一次
保險法 星期五 113/3/8

113/7/19
18:30-21:30 3 54 陳律師 3/15、4/5
停課一次
公司法 19:00-21:00 2 36 莊律師 4/5
停課一次
 
附註:依考選部規定,非法律相關科系欲參與專技高考律師考試者,應曾修習民法、商事法、公司
法、海商法、票據法、保險法、民事訴訟法、非訟事件法、仲裁法、公證法、強制執行法、破產法、國際私法、刑法、少年事件處理法、刑事訴訟法、證據法、行政法、證券交易法、土地法、租稅法、公平交易法、智慧財產權法、著作權法、專利法、商標法、消費者保護法、社會福利法、勞工法或勞動法、環境法、國際公法、國際貿易法、英美契約法、英美侵權行為法、法理學、法學方法論等學科至少7科,每學科至多採計3學分,合計20學分以上,其中須包括民法、刑法、民事訴訟法或刑事訴訟法,有證明文件者。


學分證明:
學員修讀期滿經考試及格,由本校發給中文學分證明書,但不授與學位。惟缺課超過三分之一或考試不及格者,恕不發給學分證明書。依規定取得本校核發之學分證明後,仍須依考選部最新公告之考試規則辦理,方能取得應考資格。
 
招生資格及對象
1.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(高普考或律師及民間之公證人考試需具備資格)。
2.高中(職)畢業以上對法律課程有興趣者(普考需具備之資格)。
3.擬參加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、公務人員及國家考試者。
收、退費標準
▶ 收費標準:
1. 學分費:每學分$3,500元。
2.雜 費:每期每學員$1,000元。
3.報名費:每名每期$500元。
※法律學分班舊生可享雜費折扣500元及免報名費500元

▶ 退費標準
1. 第一次開課前申請退費,退學費之九成。
2.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學費之半數。
3.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,不予退還。
4.若因招生不足或天候等不可抗拒之外力因素,無法如期開班,本處有權停開,所繳費用以電匯方式無息退還(匯款手續費除外),學員不得有任何異議。

▶ 退費方式
請於退費期限內填寫退費申請書(自網站下載)、繳回收據並繳交在台金融單位存摺封面影本。(銀行請附上分行名稱)
請注意:非郵局或台灣銀行帳戶,將自付手續費$30元。
報名方法
網路報名
優待辦法
各項優惠及福利:(請詳讀後擇一優惠辦理)
1.報名選修法律學分班達5個學分,本期課程享學分費95折優惠。(若其中一科因故未開班或取消報名而不滿5學分,則需補足學分費差額)
2.本校及附中學生、校友、教職員工(含子女)、外貿協會國企班教職員生、高雄市政府所屬機關之員工(含警消單位)、推廣教育舊學員(須完成結業),憑證享學分費9折優惠。
3.同期三人(含)以上報名同科目,一起完成報名可享學分費9折優惠。(需報名同一班,並同時繳費,若有其中一人取消報名則請補足差價)

※ 優惠說明:
1.完成線上報名後請於7天內(含假日)繳交學費,若未完成則視同放棄不再告知。各班/科最晚報名時間為開課日(含)前5天。
2.各科報名人數如不足則將另行公告延期開課或辦理全額退費。
3.本課程可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(課程結束後,由本組統一登錄)。
備註說明
▶ 其他事項:
1.可代辦理汽車停車證(6個月1,000元),請於上課前一個月提出申請,並於上課前完成繳費,完成後提供繳費證明單予承辦人員代為辦理,逾期將不再受理。
2.凡經報名後,報名費$500元恕不予退還。

▶ 聯絡方式:
國立中山大學全球產學營運及推廣處推廣教育組
洽詢電話:07-5252000分機2621
E-mail:fangwen@mail.nsys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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